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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“语文教学之星”成果展示的通知

来源:本站   发布时间: 2023-10-18 15:44:16   浏览:560次  字号: [大] [中] [小]

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“语文教学之星”成果展示的通知

 

为全面提高语文教师的学科专业水平和教学素养,正确把握教育部2022新课标内涵和统编语文教材的特点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堂,同时也为语文教师创造脱颖而出的展示机会,特举办第二届全国“语文教学之星”成果展示(以下称“成果展示”)。本次成果展示以新课标、新教材为背景,引领教学发展、创新教学理念、交流教学方法为宗旨,以专业水准、规范流程、科学评价为原则。

 

一、成果展示组织

主办:中国当代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

承办:全国“语文教学之星”成果展示组委会

媒体支持: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         

评审:全国“语文教学之星”成果展示评审委员会

主任委员:顾振彪(著名语文教育家、原人教版中学语文教材总主编)

 

二、 活动对象

1. 小学老师

2. 初中老师

3. 高中老师

4. 职业院校老师

 

三、成果展示要求及流程

成果展示分为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、职业院校组四个组别。教师既可以个人形式参加,也可由学校或区域统一组织参加,鼓励教师共同探讨、协作创新。

参加教师以新课标为核心依据,以统编语文教材为内容,进行课程与教学设计或撰写教学论文。具体参加要求及流程如下:

 

(一) 参加方式

1. 学校或区域组织参加(须通过申请获得组委会授权)

2. 个人参加

所有参与作品将通过全国“语文教学之星”成果展示组委会统一投稿平台报送,并提交参与活动相关信息。(注:请务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,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提交。表格内容将影响您的参与信息、作品评比、获奖证书信息等,一经提交,无法修改或再次提交。报名通道请微信搜索“教学之星展示”公众号提交材料,报名参加。

(二) 参与类别及资料提交

1、教学技能类

提交资料:教学设计方案、课件(须提交PPT形式)、教学视频(8-10分钟)。

从单元教学中选取一个完整的教学环节,由参与教师进行教学展示,录制教学视频(带学生或不带学生均可)并提交配套的教学设计和课件。

教学设计方案须为Word格式;教学视频须为MP4、MPEG、WMV、RMVB格式,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

教学设计方案及教学视频须以“省市+参与组别(小学组、中学组、高中组、职业院校组)+学校名称+姓名”进行命名。

2、教学论文类

提交资料:

围绕语文新教材的教学探究、课程建设、教学叙事、调查报告、研究报告等,(3000字以内),word格式;须以省市+参与组别+学校名称+姓名”进行命名。

(三)活动时间

1、作品投稿时间:2023年10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

2、作品评审时间:2024年1月-2024年3月,由官方网站同步公布获奖成绩并提供查询。

3、各区域名课展示:根据各区域情况待定

4、全国名课总展示:2024年7月

将邀请全国各地的获奖优秀老师赴京参加全国名课展示,将包括专家讲座、名课展示、颁奖典礼、名师研学等,中国教育报刊社、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、人民网、光明网将全程支持报道。

 

四、奖项设置

组委会将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分,每份投稿材料由三名评委独立评分;获奖教师将由成果展示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。本次成果展示获奖率分别为:特等奖1%、一等奖10%、二等奖20%、三等奖30%。

(一)全国教学技能奖

特等奖;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。

(二)全国教学论文奖

特等奖 ;一等奖;二等奖;三等奖。

(三)优秀组织奖

对于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授予“优秀组织单位”。

(四)特别奖励

1、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将被吸收为中国当代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会员;

2、获奖名单将在国家级媒体公布(中国教育报、中国教育新闻网);

3、优秀获奖老师将获邀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全国语文名课展示活动;

4、特等奖获得者将进入“全国语文卓越教师培养计划”;

5、参加老师20名以上,并且有获得一等奖的学校,可以独立向中国当代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申请课题;

6、参加老师将有机会进入单独立项课题组;

7、优秀组织单位将有机会获得教学之星评审团专家进校讲座机会;

 

五、相关费用

所有语文老师均可以参加教学技能类和教学论文类的投稿评比。

评审费:教学技能(300元/课);教学论文(300元/篇

最后获奖的老师均将获得实物证书,同时获奖情况可在成果展示活动官方网站查询。

 

 

六、组委会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10-5627012818600795311   联系人:赵老师

 

七、成果展示信息发布平台

语文教育之星成果展示官方公众号:教学之星展示,敬请关注。

 

八、特别说明

1、投稿内容须本人原创,不得抄袭他人成果,侵占他人版权,若发现参选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,或有不良信息内容,一经发现则取消参与资格,责任自负。

2、凡参与作品,均视为授权主办单位发表、发布作品之相关权利。

 

 


 

中国当代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

全国“语文教学之星”成果展示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9月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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